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中心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一站式服務中心
吳中區市場監管局立足職能,堅持寬嚴相濟的原則,既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打擊力度,著力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又推行柔性執法,全面落實免罰輕罰制度,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上半年共辦理免罰案件63件、從輕案件204件、減輕案件88件,為企業減負共計1211.11065萬元。現發布一批免罰輕罰典型案例。
01案例一、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天然泉水廠絕對化用語不予處罰案
當事人在廠區朝外側馬路的墻垣上標注“世界級高端天然泉水生產基地”等內容。“江南貢泉”瓶裝水為當事人自有商品。當事人發布的廣告中所用的“世界級”之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鑒于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發布自有商品廣告,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系首次實施此類違法行為。符合《江蘇省廣告條例》、以及《蘇州市市場監管系統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3.0版清單》相關規定,吳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
02案例二、吳中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口腔診所發布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案從輕處罰
吳中區某口腔診所在美團平臺上發布“空腹血糖檢測”、“深層舒適潔牙套餐”、“單人深層潔牙套餐”,“單人基礎潔牙套餐”、“愛爾創全瓷冠”、“血壓監測”6個團購訂單的醫療廣告,上述醫療廣告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其行為構成發布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鑒于當事人上述6個診療項目符合其許可診療范圍,且廣告內容僅為診療項目名稱,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于調查期間主動刪除了該廣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應當依法從輕的相關規定,吳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從輕行政處罰決定,罰款150元。
03案例三、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對某電氣有限公司銷售未經強制性認證插座減輕處罰案
當事人在線下網點及拼多多店鋪銷售的“梅峰牌”AC30模數化插座為《強制性認證目錄》內產品,須取得3C認證,而當事人無法提供認證證書,構成銷售未經強制性認證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相關規定。
鑒于涉案貨值較小,當事人能主動配合調查,及時改正上述行為,符合《蘇州市市場監管系統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3.0版清單》的規定,吳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減輕處罰決定,處罰款3000元。
04案例四、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對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某餐廳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韭菜)免予處罰案
當事人購進并銷售的韭菜,經抽樣檢驗,腐霉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批次韭菜6斤(進價3.4元/斤),全部被檢驗機構抽檢使用。
因當事人提供了涉案韭菜的進貨單據、供應商營業執照、檢測報告復印件及供應商出具的證明,證明當事人切實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采購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吳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
05案例五、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對吳中區城區某超市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鳊魚)免予處罰案
當事人購進并銷售的鳊魚,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鳊魚5公斤,抽樣數量2.92公斤,其余的全部銷售完畢,貨值金額為69.80元。
當事人采購時查驗并留存了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送貨單,查驗并記錄了貨物相關情況,索證索票資料齊全,能確定所銷售農產品的來源。截至案發,當事人未收到上述鳊魚被食用后的不良反應報告。吳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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