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中心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一站式服務中心
一、審計整改工作部署推進情況
6月21日,區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政府《關于吳中區2023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提出相關審議意見,要求加強對整改責任單位的督促指導,跟蹤檢查審計整改情況,建立完善審計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同機制,強化審計成果的轉化和運用。
區委審計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強調,要一體推進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有效整改。相關地區、部門和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壓實主體責任,分解整改任務,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逐項研判,確定整改類型,按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明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分類施策,精準推進。對能夠立行立改的問題,堅持邊審邊改,即改即銷;對需要分階段、持續整改的問題,根據階段目標任務和整改計劃,有序推進,確保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
區審計局全力落實督促指導責任,緊盯問題整改進度,規范落實“清單化建賬”和“掛銷號管理”,對整改進度慢的單位發送整改督促函,定期分析清單整改情況,及時提出建議,促進重大問題整改到位。從整改結果看,截至目前,今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的6方面11項55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51個,總體整改率92.73%,其中:立行立改的問題40個,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階段整改的問題15個,已完成整改11個。
二、區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財政預算管理不夠到位的問題
1.關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未按要求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問題,區財政、經開區財政已分別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36226萬元、4628萬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
2.關于預備費計提未達規定比例的問題,財政部門對2024年度預備費進行了補提,金額為7874萬元,補提后計提比例達1.03%。
3.關于部分已明確用途的指標未落實到單位的問題,相關指標已完成全流程支付,區財政局開展進一步梳理,將另外2項已明確用途的上級指標722.49萬元劃轉至使用單位,后續將嚴格管理上級預算指標,按要求做好分配下達。
4.關于部分存量資金清理不到位的問題,區財政局印發《關于開展區級非稅資金清理盤活的通知》,組織區級各部門對非稅結余資金進行了清理,共清理資金14540.28萬元;相關專戶存量資金2030.51萬元于2024年7月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
(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夠高效的問題
1.關于市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的問題,截至2024年7月,區財政局已完成撥付29.91萬元,并與區科技局聯合書面請示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收回剩余無法撥付的19.15萬元。
2.關于市級工信條線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的問題,區財政局于2024年5月分別將296.61萬元、320.5萬元下達至吳中經開區、吳中高新區。
三、吳中高新區(籌)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財政預算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
1.關于3個預算項目年初安排統籌不夠,未考慮上年結轉結余的問題,高新區財政在編制2025年預算時充分考慮結轉資金,減少本級資金安排。
2.關于預算調整未提請高新區人大聯席會議審議,部分項目追加預算執行率低的問題,高新區財政安排2024年度預算調整提請高新區人大聯席會議審議,嚴格審查追加項目。
3.關于未制定本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問題,高新區管委會已出臺《吳中高新區財政本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吳高新管〔2024〕11號)、《吳中高新區本級安全生產經費使用辦法》(吳高新財〔2024〕4號)等4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存量資金清理不夠徹底的問題
1.關于部分結轉資金未及時收回統籌使用的問題,高新區財政積極清理,撥付資金410.53萬元。
2.關于部分結余資金清理后未使用,再次沉淀的問題,高新區財政已將清理的7450.68萬元統籌使用。
(三)決算公開不夠完整的問題
1.關于未在江蘇省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上公開政府決算的問題,高新區財政已按照要求完成政府決算公開。
2.關于2022年財政決算(草案)報告未包括績效評價結果的問題,高新區財政嚴格根據《吳中高新區本級預算績效管理成果應用暫行辦法》的要求,將績效評價結果編入政府決算和本部門決算,并報送高新區人大聯席會議審議。
(四)部門預算管理不夠到位的問題
1.關于個別部門預算支出在不同預算項目資金間進行調劑的問題,高新區財政積極做好檢查監督工作,嚴格控制項目間預算資金的調劑。
2.關于個別部門預算項目績效自評價不夠客觀,個別部門預算項目未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報送整改落實情況的問題,高新區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預算收支口徑編制自評價報告,并已將2022年重點績效評價的整改報告報送財政部門。
3.關于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不完整的問題,高新區財政嚴格要求預算單位在編制2025年預算時做好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工作。
四、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不高的問題
區財政局在2024年10月組織預算調整時,將“項目進度原因壓減”單獨列入調整方向,督促項目單位把控好項目執行進度。
(二)政府采購預算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1.關于2家單位2023年度部分分年度付款的項目,當年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問題,2家單位2024年相關項目均已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2.關于個別單位對政府采購限額以下項目未建立相關內控制度,采用比價等形式直接采購的問題,相關單位進一步明確了對新增項目、續簽項目不同金額的采購流程標準。
(三)部分單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1.關于個別單位同時持有兩張油卡主卡的問題,其中1家單位已將多余油卡主卡注銷。
2.關于個別單位部分油卡存在多種不同油品的消費記錄的問題,相關單位針對油品混加情況,在車內張貼明顯提醒標識,審計后同類問題不再發生。
3.關于公務用車管理系統未發揮實際效用的問題,1家單位已將公車信息在公務用車管理系統中補錄完整。相關單位開展區公務用車專項督查,規范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五、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吳中區商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相關政策落實和資金審計方面
1.關于專項資金申報兌現工作進度遲緩的問題,區商務局明確了項目審核的具體時限要求,確保第三方審計機構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計工作;簡化內部的請示、辦文流程,縮短資金撥付周期。
2.關于部分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的問題,區商務局建立專項資金撥付進度跟蹤機制,目前5家企業專項資金共計141萬元已全部撥付到位,1家企業因遷出吳中區,自愿放棄領取補貼。
(二)太湖生態島建設相關政策和資金跟蹤審計方面
1.關于部分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問題,截至2024年3月,金庭鎮拖欠的工程款2229.96萬元已全額支付。
2.關于農村污水治理成效不佳的問題,金庭鎮已完成64家民宿(農家樂)隔油池和油煙凈化器安裝、全部39座獨立污水處理設施接管改造并同步開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2022至2023年計劃內的25個自然村污水完善工程已全部開工建設,其中14個已竣工。
3.關于部分項目實施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金庭鎮對后續新建項目明確集中建設單位,制定建設工程開工登記備案指導手冊。
4.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資金發放遲緩,部分申請人申領補貼后違規短期內轉讓車輛的問題,金庭鎮已將應發放補貼863.74萬元,全部發放到位;對違規申請補貼的10名申請人,6名不予發放,3名追回補貼2.8萬元,1名已發送律師函要求追回,并更新補貼管理辦法。
(三)省文化旅游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資金審計方面
關于2個工程項目進度緩慢的問題,2個項目均已竣工。
六、重點民生資金和重大項目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吳中區公立醫院藥品和醫用耗材設備采購及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方面
1.關于藥品臨時采購不嚴格的問題,吳中人民醫院于2024年8月出臺了《蘇州市吳中人民醫院藥品采購制度》(吳中醫〔2024〕21號),對藥品采購相關部門作了進一步明確,要求必須嚴格落實醫院應急采購藥品相關制度,所有應急藥品的采購,均需臨床科室提出申請,逐級審批同意后采購。
2.關于報銷審核不嚴格的問題,吳中人民醫院制定了票據審核管理制度,購置全票通查驗系統,對收到的所有發票在第一時間進行查驗,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發票予以退回。
3.關于捐贈設備未入固定資產,醫用設備報廢后長期未處置的問題,吳中人民醫院已將相關捐贈設備入賬,報廢資產按要求處置完成。
4.關于委托民營企業處置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程序不規范的問題,吳中人民醫院建立了未被污染輸液瓶(袋)回收的制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處置收入及時入賬。
(二)蘇州市西環高架南延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方面
1.關于在未取得完整立項批復和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先行開工建設的問題,區交通運輸局制定施工許可辦理事項清單,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將用地手續作為施工許可辦理前置條件;進一步明確未取得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批復之前,不得發布施工招標公告,避免在取得完整立項批復前開工建設。
2.關于代建單位的選擇及代建管理費的確定未履行重要事項決策程序的問題,區交通運輸局加強代建項目管理,今后代建單位均按市、區有關文件規定產生,代建管理費依據有關文件計算確定。
3.關于財務核算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吳中交投公司完善了資金管理模式,設立基建專戶,對每個基建項目進行單獨建賬、單獨核算。
七、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方面
1.關于個別工程勘察費用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問題,吳中產投集團已于2024年5月將拖欠的8.46萬元支付完畢,后期將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及時支付賬款。
2.關于部分工程變更事項實施前,未在吳中區工程變更備案管理系統中完成審批流程的問題,參建單位已按要求將備案文件上傳系統并通過審核,后續吳中產投集團將嚴格管理施工過程中的變更備案流程。
3.關于未明確招標代理機構的考核結果與支付費用相掛鉤,個別招標代理公司編制招標文件存在明顯錯誤時考核評價仍為優的問題,吳中產投集團將加強對招標文件的審核,更新服務合同條款和考評表格內容清單,增加對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標底準確性的考核內容,明確考核結果與服務費直接掛鉤。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方面
1.關于個別工程項目達到可使用狀態未及時確認固定資產的問題,相關單位的工程項目已確認固定資產。
2.關于部分單位未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盤點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對固定資產進行了全面盤點。
3.關于3家單位合計33項固定資產處于長期閑置或報廢狀態,未及時處置的問題,3家單位共完成資產清理158.54萬元。
4.關于個別單位固定資產未及時入賬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將固定資產入賬。
5.關于個別食堂的部分菜品未按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結算的問題,相關單位2024年7月、8月在蘇州市政府采購網上對食堂食材進行了采購意向公告。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方面
1.關于個別基本農田處于拋荒狀態,個別上級下發的耕地違規事項未完成整改的問題,陸巷村、楊灣村拋荒的基本農田已復墾,渡橋村和東山集團已按要求種植農作物。
2.關于個別企業未按要求辦理排水許可證的問題,相關企業已于2024年10月取得排水許可證。
3.關于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補助資金未及時撥付的問題,東山鎮已將補助資金全額撥付到位。
八、正在整改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大部分已得到有效整改,尚有4個問題仍在整改中,均為分階段整改的問題,其中:1家單位加油卡管理不規范需待加油卡內余額使用完畢后注銷;太湖生態島部分未兌現的獎補政策資金,已完成區鎮間結算,將由金庭鎮逐年安排支付;太湖生態島部分推進緩慢的重點項目中,村莊改造提升、消夏灣濕地修復和保護2個項目尚未開工;東山鎮個別被占用的公益林在上報的吳中區新一輪林保規劃中已調出,待上級部門審核。
相關地區、部門和單位對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均已制定后續整改計劃。下一步,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為根本遵循,認真落實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續加強跟蹤督促。進一步擰緊責任鏈條,壓緊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強化分類指導,確保問題整改落到實處。二是持續強化貫通協作。加快構建“大監督”工作格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三類監督”貫通協同的工作要求,持續推進紀檢監察監督、巡察監督的貫通融合,發揮監督合力。三是持續深化整改成效。督促各單位、部門從體制機制、監督管理上找原因、查漏洞,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和流程,實現問題整改標本兼治,以常態化制度鞏固深化審計成果。
主辦單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支持
備案:蘇ICP備10060399號 網站標識碼:3205060031
公安部備案號:320506020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