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中心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一站式服務中心
修訂《吳中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重大行政決策已經吳中區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決策結果公告如下:
一、決策依據
依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蘇府辦〔2019〕87號)、《關于印發蘇州市吳中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吳政辦〔2019〕120號)等文件要求,事項決策主體蘇州市吳中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履行了決策動議、目錄管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規定程序。
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
此次公眾意見的來源主要包括:群眾座談會、問卷調查及意見征求。公眾意見征集期間,各意見反饋渠道均未收到反對本決策制定實施的負面輿論,綜合各項數據可知,本決策的公眾意見集中在以下2點:
(一)放寬對非遺傳承人本地戶籍的限制要求。
針對該建議,我局予以采納。為保障本項工作能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我局擬定放寬對申報人戶籍地限制,以滿足部分從業時長和技藝水平均達標但戶籍地不在蘇州的申報人的訴求。
(二)加強對青年手工藝人及非遺傳承人的扶持政策。
針對該建議,我局予以采納。我局作為非遺傳承人相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青年手工藝人及非遺傳承人的發展問題,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將不斷完善相關扶持政策,切實提升我區非遺保護工作水平。
三、專家論證意見采納情況
本決策論證階段,我局就決策內容組織專家論證會,各與會專家一致認為本決策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可以較好的促進吳中區非遺保護工作的高質量發展,決策具備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同時建議要確保本決策與上位政策的協調性。針對專家論證意見,我局均予以采納。
四、決策結果
2023年12月15日,吳中區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了本決策,會議原則同意《吳中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會議提出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加強傳承人的認定和管理,有助于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會議同時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傳承人挖掘力度,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年輕人申報區級代表性傳承人,充實非遺人才庫。
五、咨詢電話
對本公告內容有疑問的,可電話咨詢。咨詢電話:0512—65280982。
特此公告。
蘇州市吳中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1日
主辦單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支持
備案:蘇ICP備10060399號 網站標識碼:3205060031
公安部備案號:32050602010344